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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人员兼摄影干部岗位职责

1.在办公室和业务部主任领导下,根据分管的美术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经费预算,经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负责图片、音像档案管理。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行政、业务管理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文秘、采购、财务、统计、档案、设施设备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参照办公室主任职责)。
2.协助业务部领导做好摄影创作,策划组织举办群众文化活动,组建示范性群众业余文艺团队1支以上,组织摄影知识、技能培训辅导讲座,负责摄影专业工作数据统计和业务档案材料收集等工作。
3.根据省一级文化馆业务工作量化指标和文化馆业务工作计划制定摄影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保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完成阶段性、单项性、年度摄影和个人工
作总结,并向办公室和业务部主任报告,向部门成员述职。
5.组织区内摄影业余文艺骨干开展文艺创作或交流活动(包括自身创作)每月1次以上。
6.联系团结广大业余爱好者,组建业余团队1支以上,并开展活动,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7.结合业务举办讲座、培训班每年2期以上。结合业务开展有偿服务。
8.指导街文化站和基层各单位、社区、居民开展文化活动,每年60天次以上。并对口辅导1个街道文化站。
9.负责摄影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举办工作。
10.配合部领导组织安排业余文艺骨干及文化站业务人员参加美术研讨、学习、观摩、培训、交流活动。
11.做好摄影业务工作、活动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12.按月统计并汇报摄影工作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13.配合部领导做好与区内、外,上、下级有关美术工作部门、人员和本馆各部门、人员关系,协调好各项工作。
14.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馆、部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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