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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职责(检察院)

1.研究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2.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
3.负责局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
4.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
5.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
6.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保密、档案、接待、信访等工作。
7.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物资装备、基本建设的规章制度。
8.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业务经费的申报、分配工作。
9.管理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的行政事业经费、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投资等工作。
10.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车辆、服装等物资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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