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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职责(城区人事局)

1.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査有关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和组织安排局综合性会议。
2.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接待、保密、保卫、财务等行政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本局人事、党务教育、纪检、计生工作。
4.负责高等学校、中专学校毕业生分配后转正定级的工作。
5.负责办理出国、赴港澳地区干部的政审工作。
6.协调区直各部门和乡镇(街道)人事工作,催办和反馈上级以及本局布置的各项任务。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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