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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职责(渔业局)

1.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2.负责局机关的文秘、督办、信息、档案、信访、保密、后勤工作。
3.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研究拟订海洋与渔业政策、法规和发展的总体规划,组织文件起草。
4.指导执法监督检査,办理行政复议、议案提案事宜;管理各项资金、渔港建设、外事外经工作。
5.负责文秘、信访、督办、信息、行政复议、财务管理、综合性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以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
6.审核市辖各县(市、区)执法机构领导干部任职及人员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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