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网 >> 营林科工作职责(森林管理部门)
1.组织贯彻植树造林、森林经营等营林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2.制定造林绿化、森林经营、林木种苗、林业花丼等建设的设计、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督查全市造林绿化、森林经营和林木种苗各项任务的完成和检查验收,拟定营林生产措施。3.承办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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