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后勤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总务、爱卫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经常督促检査执行落实情况。
3.负责督促总务部门保证医疗第一线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4.负责督促、审查、验收全院房屋管理、基建、维修以及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5.负责督促后勤水、电、气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全院清洁卫生和绿化环境、污水处理工作。
更多请参考院长职责、 后勤职责、 副院长职责、 ERP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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