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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后勤行政室工作职责

1.负责县委领导和县委办公室内部的后勤服务工作。
2.负责县委机关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遗属的后勤服务工作。
3.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工作中公务往来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4.协调县委机关各部门工作中公务往来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5.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场地、音响、茶水供给等会务服务工作。
6.负责县委机关的基建规划及实施,特别是做好机关水、电、路、通讯、公用设施管理、房地产管理、环境美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7.负责县委机关的公共财产管理,做好县委办公室一般办公用品的购置工作。
8.负责县委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值班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县委机关车库和县委办公室的车辆管理及驾驶员的年度审验工作,保证县委领导和办公室公务用车,协调县委工作部门的公务用车。
10.负责县委机关接待室、食堂管理工作。
11.完成县委领导和县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行政后勤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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