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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水利局)

1.认真完成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工作。
2.做好单位内部政务性和事物性工作。
3.完成水资源综合统计年报。
4.对水资源进行评价、配置、承载能力分析和日常监督管理。
5.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登记、换发和年审。
6.按时发布水资源动态简报和水资源公报。
7.对用水户水表、水量进行抄验并足额收取水资源费。
8.下达各县(市、区)年度用水计划和用水户年度用水计划指标。
9.对节水型社会试点、节水继项目的立项审批及节水技措项目进行羧工验收。
10.划定水功能区,核定水体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和新改扩建设项目排污的审查.
11.开展水环境执法检查,指导饮水水源地水质保护。
12.检查、监督县城供水的服务质量、立项审批。
13.负责全市水行政立法、执法工作。
14.负责水法规宣传、培训及水事纠纷调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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